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阅读数:2022-12-28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
我院人员紧缺,工作任务较重,为完成相关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岗位调剂
二、招聘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为临时聘用,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一年。
(二)具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期间按照最高学历/职称的最低档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本科学历人员按照大学生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录工作人员9人,康复技师1名,超声医生1名,司机1名,护理6名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学历条件: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直接面试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简章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官网(https://www.cfzfy.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办公室负责,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现场签名。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办公室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4.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1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五楼办公室(红山区新华路15号)。
(三)考试
面试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成绩根据评定等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如临时任务未结束,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是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受理报名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生问题而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予以清退。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办公室0476-8221051
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
2022年12月28
